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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網路打賞現象解讀:給了屌絲們「逆襲的機會」

「打賞」一詞最近在微博、遊戲和網路直播等網路空間上很流行。網路直播吃飯、在電腦上寫網路小說、在微博里發點心靈雞湯,就能贏得無數粉絲崇拜,讓粉絲們沒錢的「點讚」、有錢的「打賞」,賺取人氣和大把鈔票,這一切自然歸功於網路社交媒體的繁榮興盛。

  然而,最近連續出現「網路打賞」引發的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也折射出不少社會問題,「打賞亂象」時有發生。比如,在被大學生打賞的網路主播中,有的還在為各種大學生借貸平台做宣傳推廣,極力鼓動大學生去借錢消費。一些網路主播兩頭拿錢,最後受傷害的是普通大學生,而在這個過程中,一個「學生貸款——打賞花錢——平台和放款人盈利」的鏈條已經形成。

  那麼,在互聯網時代,如何合理運用「打賞」機制?如何明確「打賞」等交往活動的行為準則,讓網民們在網路這個公共空間中既能夠自由理性地交往,同時也遵循網路公共空間的一些基本規則,不去觸犯法律和社會道德的底線呢?《思想者》副刊特約請蘇州大學鳳凰傳媒學院3位青年學者就此話題進行剖析,以饗讀者。

  「打賞」是「你情我願」的自由交往嗎 

  曾一果(蘇州大學鳳凰傳媒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打賞」在本質上不是一種簡單的「自由交流的形式」,而是社交媒體時代的一種新型商業消費模式和消費文化,受到商業社會和消費文化邏輯的支配。

  「有知名遊戲主播憑玩家打賞,1個小時能掙到4000元;也有自媒體人僅靠網友打賞,月入十來萬元。不過,能獲得如此多『賞金』的前提是,你有足夠多的粉絲,並且能持之以恆地征服他們。在國外甚至有『吃播』行業,把吃飯的過程播放給人看,就月入不菲。」「打賞」一詞最近在微博、遊戲和網路直播等網路空間上很流行。網路直播吃飯、在電腦上寫網路小說、在微博里發點心靈雞湯,就能贏得無數粉絲崇拜,讓粉絲們沒錢的「點讚」,有錢的「打賞」,賺取人氣和大把鈔票,這一切自然得歸功於網路社交媒體的繁榮興盛。

  「打賞」在形式上是一種「自由交流」

  對個體之間的社會交往而言,有人認為打賞不過是「你情我願」,體現了自由平等交往的互聯網精神。對於打賞者而言,隨便敲一下鍵盤,便可以將自己的心意表達,只要是心甘情願,無論奉送出去多少銀兩,旁人管不著。甚至有人這樣說:「我打賞你,是滿足我自己,與你無關。」

  對於被打賞者而言,因為自己付出了勞動,奉獻了自己的表演、作品和智慧,所以贏取粉絲崇拜和打賞,無可非議。「打賞」成為粉絲大眾表達對草根偶像崇拜的一種特別方式,有人甚至宣稱「打賞是有史以來最奇特而魅力無窮的商業模式。完全沒有遺憾。其實,它不該被叫做商業模式,就像你不能把寺廟門前擺一個功德箱叫做商業模式一樣,它是一種自由交流的形式,金錢流通只是它的副產品。一個自由人對另一個自由人的無條件的欣賞。非常美麗」。

  「打賞」不僅是網路社交時代人們特別是年輕人尋求互動交流,滿足自我需求的新型人際交往形式,而且從文化上來看,有人將「打賞」看作草根文化的勝利,是「屌絲的逆襲」,因為「打賞」打破了文化和娛樂精英在寫作、表演等領域里的壟斷地位,給了更多默默無聞的屌絲青年展示自我的機會。

  「打賞」給了屌絲們「逆襲的機會」

  在傳統的寫作領域和表演行當中,文化和娛樂精英們牢牢佔據主導地位,著名報刊的版面大多數是留給著名作家的,雖然雜誌的稿費不高,但是有了這塊領地,寫作者可以揚名天下,一般草根作者或網路寫手給這類報紙雜誌投稿,往往石沉大海,因為你沒有名氣,刊物根本不買你的賬。

  在演員和主播行當里,想做影視明星或電視台名主播的普通女孩,按照傳統路徑,通常是先讀影視戲劇類藝術院校,然後在著名影視公司和經紀人力推下走上熒幕,否則不太可能立刻就成為家喻戶曉的大明星。但是互聯網給了屌絲們「逆襲的機會」,草根的青年網路寫手們靠著在網路上的勤奮寫作,收入和粉絲數量可能遠遠超過那些所謂的著名作家;靠網路直播,papi醬這樣一個普通的中央戲劇學院女生還沒走出校門,已經紅遍整個網路,粉絲們一次打賞就足以抵得上央視名主播一年的薪水。互聯網不僅讓無數草根網民擁有了自己的生存之道,擁有了無數的鐵杆粉絲,而且也讓他們有了跟著名作家或明星叫板的底氣。

  不過,在互聯網時代,「打賞」現象也不像那些擁護者說得那麼簡單美麗。既然打賞和金錢掛上勾,而且動輒成千上萬元,那就不是簡單的「一個自由人對另一個自由人的無條件的欣賞」,因為這樣的欣賞是有條件的,和金錢、資本以及商業捆綁在一起。說白了,「打賞」在本質上不是一種簡單的「自由交流的形式」,而是社交媒體時代的一種新型商業消費模式和消費文化,受到商業社會和消費文化邏輯的支配。

  「打賞」在本質上是一種新型商業消費模式和消費文化

  在這種商業模式與消費文化中,被打賞者和打賞者的關係本質上是一種賣家與買家的商品關係。賣家想盡辦法銷售商品,買家也是「看貨給錢」,喜歡你的原創文字或遊戲作品就付錢購買,這當然可以是「你情我願」,所以喜歡就打賞,不喜歡可以不打賞。

  但既然是一種消費文化,精明的網路運營商或開發商就會絞盡腦汁、挖空心思地包裝一些網路寫手或網路女主播,然後讓粉絲們為她們埋單,掏錢打賞。

  在現代商業社會中,守法的賣家和買家都會遵循商業社會的基本規則出賣商品或購買商品,不去觸犯法律和社會的道德底線。可也有不少不法商家和買家為了私利,不惜觸犯法律。在「打賞」這種商業模式中,違法現象日漸滋生。

  一些網站和網路寫手在發表網路作品時,不僅靠玩弄「噱頭」吸引粉絲,甚至在作品里大量刊登黃色故事;一些網路女主播不是靠知識和智慧,而是通過出賣色相甚至身體吸引粉絲關注,贏得所謂的「打賞」,這種「打賞」已經觸犯了法律底線;還有人編造一些謊言欺詐網民,通過詐騙賺取高額利潤。例如2015年,天津港發生爆炸事故,一位姓楊的女孩就在網上編造了自己父親是爆炸受害者的新聞,得到了無數網民的同情、「打賞」,「據央視新聞2015年8月31日消息,共有3000餘名網友使用微博「打賞」功能為楊某某捐款,總金額9.6萬元。」事情真相大白后,因涉嫌詐騙罪,楊某某鋃鐺入獄。「打賞者」觸犯法律現象日漸普遍,最近,網上有新聞報導,蘇州吳江一位姓周的小夥子為了給自己喜歡的女主播送禮物,在兩個月之內,就通過打賞等方式為其花掉了20萬元,這20萬元如果是他自己的積蓄那無可厚非,但他是挪用了單位的公款去「打賞」;浙江的一位小夥子更瘋狂,月薪只有3000元,卻為了網路女主播卻一擲千金,動用公司30多萬元的資產討好女主播。這二位都為了網路女主播鋌而走險,最終將自己送進了班房。

  隨著「網路打賞」越來越受到年輕人追捧,此類「打賞犯罪」現象似乎愈演愈烈,「打賞」越來越脫離了最初「你情我願」的單純互相欣賞和互相交流的模式,而淪為一種赤裸裸的金錢交換關係。

  「打賞犯罪」現象的瀰漫說明了什麼

  社交媒體的發達為當代人之間的自由交往確實提供了一些新途徑,但同時也引發了許多社會問題。「打賞犯罪」現象的瀰漫不僅說明在商業社會裡,許多人為了個人私利和慾望不惜以身試法,只要有利可圖,就鋌而走險;同時也說明在互聯網時代,各種各樣的社交媒介發展太迅猛,網路空間上人際交往的一些基本行為準則還沒有形成,導致了網路空間上不少人的言行缺乏法律、道德和社會的監管約束。

  因而,對互聯網的主管部門來說,對於「打賞犯罪」現象,除了要及時制止,將那些違法犯罪的人繩之以法之外,也要及時制定和出台一些相關的法律條文,規範網路空間的人際交往行為,明確「打賞」等交往活動的行為準則,讓網民們在網路這個公共空間中既能夠自由理性地交往,同時這種交往也遵循網路公共空間的一些基本規則,不去觸犯法律和社會道德的底線。阿克塞爾·霍耐特在《自由的權利》里曾說過的一句話:「為了真正讓個人有實施自主的可能性,就需要更多的能力和前提,而所需的這些能力和前提越多,在對原則的規定中,也就必須納入那些從這些能力和前提的角度出發所需的越來越多的原則。」

  網路打賞不能「變味」

  陳一(蘇州大學鳳凰傳媒學院副教授)

  ■青少年喜歡參與「打賞」活動,但是板子不能都打在青少年身上,網路平台和某些媒體在某種程度上扮演了「推手」「誘餌」和「教唆」的角色。

  近年來「網路打賞」成為網民之間表示支持與表達情感的新手段:網遊玩家之間、原創作者和讀者之間、網路紅人與粉絲之間,往往靠「打賞」的方式互動。曾有報導說,某知名遊戲主播憑玩家「打賞」,一個小時能掙到數千元;也有自媒體人僅靠網友「打賞」,月入十來萬元。從互聯網發展的角度說,「打賞」是一種支持原創、鼓勵作者的好方法;然而,最近連續出現「網路打賞」引發的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也折射出不少社會問題,「打賞亂象」的情況時有發生。

  青少年因為「打賞」而引發的違法犯罪行為主要有如下幾類:一是發佈虛假信息,博得網友同情,以接受「打賞」的方式獲取不義之財;二是為了給別人「打賞」,相互比拼「燒錢」,從線上罵戰到線下人身傷害;三是為了籌錢「打賞」,侵佔他人財產,或是用網路借貸平台參與不法借貸。

  「打賞亂象」反映出青少年沉溺網路以及背後的虛榮心問題。

  隨著互聯網的迭代,層出不窮的玩法對青少年有著巨大的吸引力。從最早的網路衝浪,到後來的網路交友、網路遊戲,互聯網以青少年為「生產力」,製造出一波又一波的浪潮,也不斷把青少年的日常活動網路化。在這兩年流行的網路直播中,最流行的莫過於給主播送虛擬的禮物,博得對方的好感,很多青少年因此欲罷不能。他們沒有意識到這種通過「打賞」建立起來的「親密關係」是虛無縹緲的,更不會意識到「打賞」意味著正常的人際交往被降格為金錢關係。

  當代青少年中,獨生子女的比例非常高,他們中的不少人在網路上存在某些行為和心理上的偏向。獨生子女大多在家庭的百般呵護下長大,一方面,他們上網的費用有一定的保證,這直接導致他們在「打賞」的時候有一種「花錢無所謂」的心態;另一方面由於獨生子女渴望有人陪伴,一旦有人和他說話,陪他唱歌,甚至表演節目給他看,他們會產生本能的親近感。基於虛擬交往模式之上的「打賞」,讓青少年「一擲千金」之後獲得了滿足感,滿足了他們的虛榮心。

  「打賞亂象」反映出青少年缺乏現代法律意識,但是網路輿論監督和網路管理的缺位也是問題的一個誘因。

  青少年喜歡參與「打賞」活動,但是板子不能都打在青少年身上,網路平台和某些媒體在某種程度上扮演了「推手」「誘餌」和「教唆」的角色。

  某些網路媒體上充斥著「某富二代一次給網路主播打賞7萬」「某流行音樂組合一小時直播獲得30萬」等新聞,直接給「打賞」風潮推波助瀾。瀏覽各種網上直播平台,各種虛擬的「禮物和道具」明碼標價:從幾分錢的「一朵小花」到數千元人民幣的「跑車」「郵輪」,先讓你養成「打賞」的習慣,當「打賞」的額度不斷加碼,「力比多」與「荷爾蒙」的衝動戰勝了平日的理智,網路平台圈錢的目的也就達到了。今年6月有媒體報導,浙江一個32歲公司職員,挪用公司30萬元資金去「打賞」網路女主播,每次出手都是幾千元,慘痛的案例讓人扼腕。

  美國的一些網站上也有類似的小額支付和送禮物功能,但是用的人並不多,中國網上「打賞」的興盛,有其背後的文化和社會原因。從幾元的「小意思」到幾千元的「送大禮」,參與「打賞」的人數之多,金額也有很大懸殊,這與國人長期形成的「圍觀」「看客」的文化心態有關。我們既習慣於聚攏圍觀,又喜歡看到有人「玩票」「捧角」,各種網路上的評論、「打賞」,與當年北京天橋耍把式的藝人高喊的「有錢捧個錢場、沒錢捧個人場」,不也有些類似?時代不同了,當年那些亂鬨哄的場面,怎該再出現在今天的網路環境中?「打賞亂象」反映出青少年缺乏現代法律意識,但是網路輿論監督和網路管理的缺位也是問題的一個誘因。

  「打賞亂象」也折射出新媒體金融領域風險防控等「題外話」。

  變味的「打賞」與近兩年一哄而上的互聯網金融也有一定關係,是互聯網金融亂象在青少年領域的表現。為了追捧某個網紅,贏得他的青睞,有人鋌而走險,用違法的手段去獲取金錢,也有人經不住誘惑,藉助於各種風險極大的網路信貸產品。

  由於沒有穩定的勞動收入,青少年以前很少成為金融產品的營銷對象,今年以來多地大學卻曝出了大學生參與的民間借貸危機。大學生借款的目的多種多樣,其中不乏用借款去參加網路「打賞」的。更可怕的是,在被大學生「打賞」的網路主播中,有的還在為各種大學生借貸平台做宣傳推廣,極力鼓動大學生去借錢消費。網路主播兩頭拿錢,最後受傷害的是普通大學生,而在這個過程中,一個「學生貸款——『打賞』花錢——平台和放款人盈利」的鏈條已經形成。同時,這個鏈條是非常脆弱的,年輕人可能一時衝動完成了借貸,一旦他無法償還高額的利息,則會給自己和借款平台帶來無盡的煩惱。

  加強青少年網路素養教育,同時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綜上,筆者認為,網路「打賞」作為新的網路傳播方式,如果不加以引導和管理,會進一步「異化」青少年的線上線下交往行為。接下來,不妨在以下幾個方面做些工作:

  第一,加強對青少年網路素養教育,引導青少年對各種網路產品有清晰的認識。「打賞」是一個有鮮明特色的網路產品,但是什麼東西值得「打賞」,需要青少年有自己的判斷和鑒別。我們不反對青少年追逐自己喜歡的網路文化內容,但是青少年在網路使用上也應該有底線意識。

  第二,規範各個網路平台的「打賞」機制,讓「打賞」回歸它正常的功能和屬性。例如,可以規定各個網路平台一定時間內最高的「打賞」金額,也可以限定虛擬禮物的最高價格。另外,網路平台亟待加強對自身內容的審核機制。換句話說,不是什麼內容都能拿出來接受「打賞」。

  第三,幫助青少年建立網路金融意識和個人信用觀念。「打賞」看起來都在網上完成,但是其實花出去的還是真金白銀。我們要防止青年產生「攀比嫉妒」「孤注一擲」等心理,告訴他們人生不可能「濃縮」在一場場網路「打賞」中,個人在網上的地位與信用的提升,同樣需要長期的努力。

  網路打賞:快速流轉的財富與任性

  顧亦周(蘇州大學鳳凰傳媒學院在讀博士 )

  ■今天活躍在網路空間中的「打賞」,從媒介進化角度看是一種技術支撐下的財富快速流轉。它能夠在一定意義上促進網路青年文化的發展,但「金主」的消極意旨也可能伴隨流轉過程傳播放大,從而令原屬於文化層面的互動被抽空意義甚至滑入犯罪深淵,有必要對此保持警惕。

  「打賞」這個詞意味著對享受服務進行的額外付費,一般會讓人聯想起舊社會土豪聽完戲後送名角金銀綢緞的行為。而今天活躍在網路空間中的「打賞」,從媒介進化角度看是一種技術支撐下的財富快速流轉。它能夠在一定意義上促進網路青年文化的發展,但「金主」的消極意旨也可能伴隨流轉過程而傳播和放大,從而令原屬於文化層面的互動被抽空意義甚至滑入犯罪深淵,有必要對此保持警惕。

  打賞者:「鐵杆粉絲」還是「任性土豪」

  青年是網民的主力,2016年《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指出,20~40歲的青年網民佔到了總體的53.7%。他們既是網路流行文化的享受者,也在很大程度上是這些文化的創造者和傳播者。另一方面,不斷進益的互聯網技術是網路文化發展的重要推手:Web2.0使網民從單純瀏覽網路變為可以生產、發佈信息,而高速寬頻的普及則使得網民得以從單純「碼字」朝向多媒體甚至虛擬現實領域進行編輯和交流。

  在付出的同時,網民自然也期冀回報。如果說,早期以精英人群為代表的網民對禮物經濟框架下的讚許、認同即可充分滿足的話,那麼在網民構成早已世俗化的當下,唯有經濟利益才是更現實、有效的激勵。今天,有大量的青年活躍在各類網路平台上進行寫作、繪畫、朗誦以及歌舞才藝表演……一直以來他們沒有收益,或者只能從平台得到孱弱的「點擊分成」,而「打賞」機制的出現改變了這一切。「打賞」的賞金來自作為讀者和觀眾的網民,小規模的「打賞」類似於捐贈或眾籌,只要人數眾多,財富往往可觀。按凱文·凱利的說法,如果有1000個無論你創作何種內容都能予以支持的「鐵杆粉絲」,那麼創作者就足以依賴這樣的「打賞」張揚自己的文化理念。

  但時下的「打賞」文化中更出風頭的是少數土豪級「金主」,他們往往一擲千金,一個人就可以滿足甚至超越創作者的經濟需求。這種被復活的「土豪——名角」式消費模式在客觀推動文化生產的同時,卻也形成了一系列負面因素。例如接受打賞的網路寫手,會把土豪編織為偉岸人物以植入小說,在新的章節里對之大加歌頌。如此一來對「金主」的感謝是達成了,但小說原有的結構卻因此破碎,文學創作的初衷受到了扭曲。同樣的情況在為網民表演歌舞才藝的「網路女主播」那裡表現得更為嚴重。據媒體報導,一晚花費數萬甚至數十萬元來博主播一笑的土豪已不鮮見。如此一擲萬金的「打賞」往往能換來女主播開設私人頻道單獨上演露骨演出的機會,甚至接受線下聯繫發生金錢肉體交易,此時所謂文化交流早已被違法犯罪替代。

  被「打賞」扭曲的青年亞文化

  相對於成人社會的主流文化,青年在網路中演繹的各種流行文化可以被視為亞文化,即「基於共同興趣和價值追求、創造性表達自我的文化實踐。」處於亞文化之中的青年總是有著與來自社會、學校、家庭的垂直監管進行疏離,試圖擺脫其管束的心理慾望。多年以來,互聯網為青年謀求這樣的疏離、擺脫創造了條件——卧室的禁錮被手機打破,網路語言成為亞文化交流的密碼——但其效果卻僅限於知識信息層面,甚為重要的財富始終只能通過由成人社會和銀行體系建構的傳統渠道進行流轉。

  網路支付平台的出現終於打破了這個局面。今天的青年憑藉手機支付寶、微信錢包等工具輕易繞開了「未成年」「銀行不予辦理」「轉賬緩慢」等傳統困局,一下擁有了在線支付、即刻轉賬、掃碼購物等強大金融功能。所謂「打賞」,其實也就是在對接網路平台後執行「在線支付」的一種表現形式而已。

  網路支付平台促成了財富的快速流轉,而這樣的流轉幾乎立刻就開始改變網路亞文化的風格面貌。它顯然是具有一定積極意義的,例如對一支COSPLAY團隊而言,來自鐵杆粉絲的小額捐贈無疑有助於他們購置更多服飾、道具來增添文化表現力。但是鑒於青年較多擁有誇耀性、攀比性的消費心理,掌握了財富流轉通道的他們往往更傾向於朝向「任性土豪」的風格發展,隨意向亞文化風格中注入自身意旨並最終消弭其文化意味。例如在「網路女主播」這個群體里,來自土豪們的「打賞」已然是走紅暴富的公開秘密,這就使得原本定位為「才藝表演」的亞文化標籤被抹除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種趨向負文化的場景:可以隨時「打賞」的土豪們只為尋求感官肉慾的畫面刺激,而心知肚明的女主播們則行走在平台規則邊緣賣力釋放性感和性暗示。如果這樣的情形不斷蔓延到其他青年亞文化形式當中,那麼將對網路文明的構建帶來極大的負面作用。

  對「打賞」機制需揚長避短

  「打賞」作為一種技術機制,其背後浮現的是諸多具有積極意義的時代條件:國家經濟的發展,使得城鄉家庭收入增加,青年可以掌握的財富也隨之提升;銀行業與商業資本之間的技術合作升級,使得金融流轉變得更為方便快捷;各種網路平台引入「打賞」機制,極大便利了文化創作和表演者利用平台增長收入、維持生活,既促進了網路青年流行文化的繁榮,也為大量自由職業者提供了生存環境,減輕了國家在扶持就業等方面的壓力。

  只是,在技術層面的優越性並不能直接導致「打賞」作為一種文化活動必然產生相應的積極意義。事實上恰恰可以發現,由於青年群體自身心理素養、消費觀念尚不成熟,而相應網路平台出於攫取利潤的短視,導致在諸如「視頻主播」這樣的文化平台之中,「打賞」的正面效果未能得到太多顯現,而其負面效果卻體現得頗為鮮明,甚至直接引發一些違法犯罪行為。此外,當諸如「土豪巨款打賞女主播」之類消息被一些只追求點擊率而缺乏操守的媒體大肆報導后,非但會影響更多青年對參與網路文化生產的積極性,而且會讓「打賞」這樣的技術工具背負污名化的枷鎖。

  因此,在合理運用「打賞」機制的問題上,有必要多方協調,做到去粗取精、揚長避短。首先,作為引入「打賞」技術的各類網路文化平台,應當加強內容生產的文化性扶持管理,並對「打賞」設立限額、累進等附加協調機制,使之更趨向於促進文化建設,限制「任性土豪」誕生的土壤。其次,作為媒體應減少獵奇心理,對「打賞」機制引發的正面作用也要進行剖析報導,以便引導受眾正確認識這一工具。最後,作為「打賞」主力軍的青年網民有必要意識到自身在心理素質、消費理念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並依靠來自學校、家庭的教育予以完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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